一般來說,特別標榜「兒童險」的保單,都會有一個每一年、三年或一定年齡之後給付的「教育保險金」,或是一定年紀(通常是保單滿期之後)的「立業保險金」。不同於一般成年人可以購買的保單,兒童險主要是提供給14歲以下年齡男女的專屬保單。它與一般保單的另一大差異,在於「身故保險金」的給付及金額限制。
在道德性風險的考量下(也就是預防狠心的父母蓄意造成子女的身故或殘廢,再領取鉅額保險金),財政部在的保險法修正案中,已禁止保險公司針對14歲以下兒童,銷售有關死亡方面給付的壽險契約,而只能購買有喪葬費用給付的兒童保單。雖然兒童險是以保障身故或殘廢為主,但是許多保險公司都會將子女未來教育費用的概念,應用在商品設計之中。所以目前國內各保險公司設計的兒童保單,分為兩大主流。一是以「純儲蓄」性質,為子女規劃教育基金的「子女教育年金險」。
事實上,這種子女教育年金險其實就是一種「只有活著才能領取保險金的生存險」,或是「不論生存或死亡都可以領取的生死合險」。但重點是它的銷售對象,僅限於14歲以下的兒童。至於身故或全殘的保障,則在避開法令的限制下,只提供「200萬元以內的喪葬費用」,而非一般的「身故、全殘保險金」。
另一大主流則是除了提供兒童身故與全殘的保障外,還具有「每幾年領回一定保險金」的功能,它其實也就是一般所謂的「生死合險」,銷售對象不限於14歲以下的兒童,而是從0歲到50、60的民眾。這類保單的給付方式,就是採取「每一年、兩年或三年」,按保額一定比率「還本」的方式,讓購買這類保單的父母,能夠固定領取一筆保險金,做為子女的教育基金。值得注意的是,不論是第一類或第二類保單,只要加入的儲蓄性質的生存保險金,保費都相當貴,值得精打細算的父母仔細考慮。
兒童險與嬰兒險、婦嬰險的差別:
目前市面上針對嬰、幼兒、兒童所推出的保單,總共有「嬰兒險」、「婦女與嬰兒險」,以及「投保年齡專門設定在14歲以下兒童」的「兒童險」三種。如果要簡單來解說三者的不同,可以從「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的差異(嬰兒險與婦嬰險限定婦女才能購買,兒童險則是一般14歲以下小孩)」、「14歲以下兒童身故保險金最高上限(兒童險與嬰兒險均不得超過200萬元)」、「投保婦女懷孕週數限制(嬰兒險的限制最寬)」與「繳費及保障期間長短(嬰兒險都是定期,婦嬰險則是終身)」來區分(請見下表)。
表、嬰兒險、婦嬰險與兒童險的差別:
嬰兒險 | 婦嬰險 | 兒童險 | |
主、附約 | 主約 | 多數是主約(其中9張主約,1張附約) | 主約 |
被保險人 | 未出生嬰兒 | 婦女及未出生嬰兒 | 已出生,但未滿14歲兒童 |
要保人 | 18~40歲婦女 | 14~55歲婦女 | 0~14歲兒童 |
懷孕限制 | 28週以內 | 通常限定於未懷孕者,少數懷孕週數最多不超過13週 | 未懷孕 |
投保金額 | 50~300萬元 | 10~1000萬元 | 10~200萬元 |
繳費期間 | 6或8年繳費 | 10、15、20年期繳費 | 多種年期繳費,但以10或15年期繳費為多 |
保障期間 |
限期保障 |
終身保障 |
定期或終身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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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範圍 | 嬰兒重大殘疾保險金、未出世退還保費、滿期保險金、生存保險金 | 婦女及嬰兒的壽險保障、婦女的醫療保障、懷孕保障、嬰兒保障 | 一般壽險、意外傷害、醫療等保障,以及生存或滿期保險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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